雪中送炭!车祸受伤难筹治疗费,多亏城阳交警帮申请救助基金
2024-11-02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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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洪智 通讯员 毛轩 袁呈祥
近期,城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成功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薛某某申请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15697.68元,保障了伤者的正常治疗。
2024年9月21日晚8时52分,许某某驾驶小型客车行驶至城阳区崇阳路靖城路路口处时,与薛某某所驾二轮电动车相撞,事故导致双方车辆受损。薛某某因伤势较为严重被紧急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经诊断,薛某某头部及身体多处发生骨折。由于其家庭经济状况困难,难以承担高昂的医疗费用。民警在得知这一情况后,迅速响应,紧急启动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程序,为薛某某成功申请了15,697.68元的救助基金,确保其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
经调查,此次事故中,许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即在绿灯亮时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和行人通行。而薛某某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即未按照道路划分的车道行驶。基于事故调查结果,许某某被认定为主要责任人,薛某某承担次要责任。
城阳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员:请务必牢记“一停二看三通过”,让安全意识深植心中,以文明驾驶的行为,共创平安、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