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区司法局出台全市首个《商事调解管理办法》

2024-11-28 16:23 大众·半岛新闻阅读 (50537) 扫描到手机

为规范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调解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和省高院、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城阳区调解工作实际,近日,城阳区司法局出台《城阳区商事调解管理办法》。

《城阳区商事调解管理办法》是贯彻商事调解制度试点工作的一项具体举措,也是青岛市首个商事调解工作规范,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商事调解工作中应遵循的原则、注意的问题、行为规范和工作纪律作了明确规定;为推动商事调解工作的有序开展,健全完善调解制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保障。

自城阳区司法局承接商事调解制度试点工作以来,已培育五家商事调解组织入驻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并安排专人坐班,提供案件受理、登记、调解、签订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的专业高效服务。今年以来,共受理诉前调解案件6714件,成功调解2358件,成功率35.12%,充分发挥了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

下一步,城阳区司法局将针对商事调解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逐步建章立制,不断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机制,推动商事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

半岛全媒体记者 葛梦杰  通讯员 朱桥